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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方便有还款意愿的贷款毕业生在离校前还款,现将2023届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还款对象
2023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专科及本科毕业生。
二、还款时间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由本人支付。即日起至6月15日前,贷款毕业生申请还款,只需偿还本金,不用支付利息。
三、还款方式
线上,通过个人手机支付宝还款。
四、还款流程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6月15日,学生每天均可在线提交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之前;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为次月20日之前。若未能按时还款,需重新提交申请。
(二)申请流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选择“高校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用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高校助学贷款登录密码忘记,学生可通过各培养单位贷款管理系统中“学生管理--基本信息管理”板块,进行密码重置;
2.依次点击:提前还款申请--申请--还款方式(选择“全部结清”)--选择合同,完成网上提前还款申请;
3.在“我的首页”查询申请贷款时自动生成的个人支付宝还款账号、支付宝初始登录密码和支付宝初始支付密码。
(三)支付宝还款
学生完成网上提前还款申请后,于对应的还款日前,通过支付宝进行还款。登陆用户名为个人支付宝还款账号,初始登录密码为在线服务系统中默认的8位随机码,学生通过支付宝生活号(具体流程参照附件1)手机还款、支付宝充值或者转账等方式进行还款。
学务部
2023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