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5〕1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严格遵循“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好、学习成绩好、服务师生好、示范带动好”的选树标准,经过学生个人申报、院级择优推选、校级综合评审等规范流程,对候选对象的政治素养、学业表现、服务实绩、示范作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评议。现将我校拟推荐参加本次选树活动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9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学生处思政教育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注明具体事实、依据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匿名举报、逾期举报或无实质内容的异议,原则上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3-7373225。
学生处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