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根据工作安排,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各书院组织开展,评选办法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修订)》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各书院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修订)》要求,以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评选基本依据。
二、参评学生
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三、参评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明礼诚信,尊师爱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勤奋学习,善于创造,成绩优良。
四、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学年综合奖学金参评资格:
1.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包括党、团及行政处分、学风督察)者;
2.参评学年(专业和通识)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
3.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多次违纪受到通报且屡教不改者;
4.在参评综合奖学金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
五、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学金:
1.学生休学期间;
2.学生留降级后第一个学年;
3.无故不按时注册者。
六、名额及金额
评选名额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总获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15%以内,具体标准如下:
一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2%,每生每学年奖励1500元;
二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5%,每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
三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8%,每生每学年奖励600元。
各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 书院 |
书院参评人数 |
一等综合奖学金 |
二等综合奖学金 |
三等综合奖学金 |
| 仁智 |
2009 |
40 |
100 |
161 |
| 羲和 |
2053 |
41 |
103 |
164 |
| 精诚 |
1312 |
26 |
66 |
105 |
| 崇德 |
1484 |
30 |
74 |
119 |
| 德馨 |
1961 |
39 |
98 |
157 |
| 智行 |
2610 |
52 |
131 |
209 |
| 日新 |
2083 |
42 |
104 |
167 |
| 合计 |
13512 |
270 |
676 |
1082 |
七、日程安排
(一)院级宣传及评选
11月12日―11月21日,各书院组织学生学习了解学校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班级宣讲、书院宣传。审核申请学生评选资格,根据名额确定综合奖学金各等级候选人并在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11月21日上午10点前向学生处报送加盖书院公章及辅导员和书记签字的《候选人名单》(附件1)、《综合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书院评选工作组成员名单,同时提交电子版附件1.2、主题班会材料、班级公示截图、书院宣传图片(多种形式宣传,线上线下)、书院评选照片、书院公示材料(线上线下)等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杨玮老师企业微信。
(二)校级复核及公示
11月24日至11月25日,学生处对各书院提交名单进行复审。
学生处复核无误后将2024-2025学年综合奖学金候选人名单进行全校公示,征询意见,接受监督。
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请院务会批准。
八、相关要求
1.各书院须做好2024-2025学年综合奖学金评选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位学生了解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流程,为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氛围。
2.各书院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开展评选工作,在公示期间,在学生意见反馈平台上提一级,坚决防止越级投诉或重大舆情。
3.凡在参加评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而参评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已获评者,除追回其奖学金外,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4.各书院须严格按照日程安排的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提交即视为该书院放弃评选资格。
豫北医学院学生处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