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根据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各书院组织开展,评选办法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修订)》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各书院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修订)》要求,以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评选基本依据。
二、参评学生
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三、 参评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明礼诚信,尊师爱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勤奋学习,善于创造,成绩优良。
四、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学年综合奖学金参评资格:
1.因违犯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包括党、团及行政处分、学风督察)者;
2.参评学年(专业和通识)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
3.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多次违纪受到通报且屡教不改者;
4.在参评综合奖学金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
五、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学金:
1.学生休学期间;
2.学生试读期间;
3.学生留降级后第一个学年;
4.无故不按时注册者。
六、 名额及金额
评选名额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总获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15%以内,具体标准如下:
一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2%,每生每学年奖励1500元;
二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5%,每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
三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8%,每生每学年奖励600元。
各书院综合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 书院 |
书院参评人数 |
一等综合奖学金 |
二等综合奖学金 |
三等综合奖学金 |
| 羲和书院 |
2388 |
48 |
119 |
191 |
| 崇德书院 |
2175 |
44 |
109 |
174 |
| 仁智书院 |
2210 |
44 |
111 |
177 |
| 智行书院 |
1583 |
32 |
79 |
126 |
| 精诚书院 |
1121 |
22 |
56 |
90 |
| 德馨书院 |
1815 |
36 |
91 |
145 |
| 合计: |
11292 |
226 |
565 |
903 |
七、 日程安排
11月30日-12月8日,各书院组织学生学习了解学校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班级宣讲、书院宣传。审核申请学生评选资格,根据名额确定综合奖学金各等级候选人并在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12月8日下午16点向学务部提交《候选人名单》一式2份(附件1)、《综合奖学金汇总表》一式2份(附件2),同时提交“候选人名单”exce表格电子版,书院评选宣传及公示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号窗口,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xyxysq@sina.com(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填写申请,书院辅导员登录系统审核申请,书院负责人审核)。
12月9日,学务部对各书院提交名单进行复审。
12月10日-13日, 学务部将2020-2021学年综合奖学金候选人名单进行全校公示,征询意见,接受监督。
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请院务会批准。
八、 相关要求
1.各书院须做好2020-2021学年综合奖学金评选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位学生了解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流程,为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氛围。
2.各书院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3.凡在参加评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而参评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已获评者,除追回其奖学金外,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4.各书院严格须严格按照日程安排的时间结点提交材料,逾期不提交即视为该书院放弃评选资格。
学务部
2021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