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部于12月20日上午11点,在第四会议室举办第3期《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条文精义与案例分析》学习沙龙,学务部副主任赵云娟、各书院负责人及全体辅导员参加了本次学习沙龙。
本次学习的内容为学生申诉。由德馨书院高明老师为大家讲解。本次学习沙龙主要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与学生申诉有关的七条条文精义进行讲解。
首先高明老师提出要建立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并且说明了它成立的意义何在,然后高明老师又提出怎样去建立这个机构。随后高明老师从学籍处分和违纪处分两方面说明了从受理申诉的范围。接着高明老师提到了学生申诉的时间和申诉的条件和在这之后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需要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等相关事项。高明老师还提到学生也能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申诉时是如何处理的。最后高明老师谈到了申诉的效力和学生管理的监督。在每一个条例讲解过程中全体老师还对学生申诉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条文精义与案例分析》学习沙龙已举办2期,本次沙龙学习学生申诉相关条例的目的主要在于保障学生权利、规范学校权力和解决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