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19浏览次数:0

各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6〕40号),推动学生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经研究,我院决定于近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全面推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二、活动主要内容与形式

1. 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活动。各书院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14〕12号)要求,以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书院学生可以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站开设“网上学宪法”学习专栏,提供宪法学习教育资源进行宪法知识的学习。各书院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方式特别是网络资源,为学生学宪法提供服务和支持。

2. 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活动。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各书院要开展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的演讲活动,调动学生参与“讲宪法”活动的积极性。书院演讲活动后,各书院需推荐一名学生参加学校的宪法主题演讲活动。每个书院要选出1名优秀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制作5―10分钟的演讲视频报送至学生事务发展部,请将推荐学生名单、演讲视频以及此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的方案、总结、新闻稿、照片等电子版材料在2016年11月4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学生事务发展部刘海霞处。电子邮箱:619588834@qq.com。书院录制的优秀演讲视频将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省教务厅,由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遴选,从中选出我省代表队参加国家宪法日前在北京举办的比赛。同时,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网络“海选”的渠道,学生也可以自制5-10分钟的演讲视频上传。“海选”的优胜者也将参加最后的决赛。

三、工作要求

1. 在学生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的具体行动,是“七五”普法教育开局的一项重要普法任务,各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建立工作机制和具体实施方案。全国第三个宪法日时间即将到来,此项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书院应立即行动,抓紧部署,保证学生广泛参与此项活动,按时完成任务。

2. 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3.利用好网络支持平台。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为活动提供网络资源和技术支持,发布活动具体细则和范例。各书院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组织开展活动,提高活动的效率和实施效果。

学生事务发展部

2016年10月19日